圖據“@財經網”
   深圳晚報訊 (見習記者 孟慶建) 作為互聯網行業競爭最激烈的“片區”,搜索領域向來硝煙瀰漫,由此引發的巨頭對簿公堂事件已經屢見不鮮。日前,百度與360兩場官司再度宣判。12月17日,針對360惡意篡改百度搜索頁面、劫持流量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奇虎360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賠償百度40萬元,且此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再次上訴。12月19日,百度在與奇虎360另外一場“名譽侵權案”再獲勝訴,北京市海澱區人系統家具民法院判決周鴻禕、譚曉生、奇虎360公司刪除侵權微博、道歉並要求交納罰金。
   網站優化百度終審獲賠40萬
   據悉,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百度與360之間案件,起始於2012年初,百度稱360未經允許標註百度搜索結果、篡改百度搜索結果頁面,並向用戶宣傳及誤導用戶安裝其瀏覽器,為3裝潢60瀏覽器導流。此外,360被指利用瀏覽器捆綁百度網址導航站,劫持流量。隨即百度將360訴上法庭。
   今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360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賠償百度經濟損失及相關支出費用共計45萬元,併在其網站首頁刊載道歉聲明。針對一審判決結果,360提出上訴,稱“一審法院在不瞭解安全軟件工作原建築設計理的情況下作出錯誤認定”,在網站上標註“安全標識”是安全軟件的使命,是出於“用戶的需求”。
   日前,該案二審在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最終判決,法院方面認定奇虎公司干擾他人互聯網產品或服務的正常運行,並非出於保護公共西裝利益的目的,也不產生保護公共利益的效果,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維持一審原判,判處360賠償百度40萬元,不得上訴。
   不正當競爭應加大懲罰
   12月19日,百度與奇虎360另外一場名譽侵權案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對百度公司起訴奇虎360總裁周鴻禕、奇虎公司侵犯名譽權案及訴奇虎360副總裁譚曉生侵犯名譽權兩案做出判決。據悉,該案緣起網絡“打假鬥士”方舟子質疑奇虎360公司系列軟件,奇虎360公司則反擊稱方舟子被百度收買並造謠。2012年10月,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奇虎360CEO周鴻禕、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臺發佈誹謗內容,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名譽權。最終,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於2013年12月19日判處周鴻禕、譚曉生及奇虎360公司敗訴。並要求周鴻禕、奇虎360公司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並處罰金5萬元。另,要求譚曉生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處罰金3萬元。
   對此,中國互聯網協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相關專家表示,互聯網行業內的不正當競爭形式與日俱增,除了惡意攔截,捆綁安裝外,肆意侵害對手名譽權也成了一技“暗器”由於互聯網公司的特性,建議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和懲罰力度,保證互聯網行業的良性競爭。
   搜索遇欺詐可全額賠付
   事實上,百度對虛假惡意網址,近年來已投入大量技術和資源,打造“安全搜索”。一方面,百度聯合騰訊、招商銀行等近800家機構、企業等官方網站達成合作,成立安全聯盟,打造了全球最大的惡意網址數據庫,在識別惡意網址,防止“惡意網址”危害方面,形成了豐富的經驗積累與健全的系統。
   同時,百度聯合司法部、中國消費者協會共同發佈“網民權益保障計劃”,成為全球首家宣佈為網民提供先行保障的搜索引擎公司。“網民權益保障計劃”規定,網民在登錄狀態點擊百度推廣網站遭遇欺詐的,只要向百度提供相關證據,網民遭受的經濟損失,百度都將承諾給予全額先行保障。同時,訪問百度60萬家聯盟網站任何一家網站,點擊百度網盟結果進行交易蒙受經濟損失的,也可申請享有全額保障。截至目前,百度受理網民申請近5000例,其中核實下線的問題網站2100多家。  (原標題:“3B大戰”終審 百度兩連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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