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5月5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南京開摩的男子夏某,和同行張某發生糾紛,被民警喊到當地派出所調解。
  夏某家人也沒當回事,去的可是派出所,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公安局派出所,能信不著嗎?
  可萬萬沒想到,大活人去了,回來的,卻是一紙死亡通知書。
  原來,調解過程中,雙方話不投機。夏某遭到張某一家三口的毆打,搶救無效身亡。目前,張某一家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刑拘。
  死者夏某的兩兒子當然不能善罷甘休。他們要求警方出示完整視頻。但警方說調查清楚了,才能公佈。
  家屬想不通,其實,這個大家都理解。現場有民警,民警還說已經及時制止打架行為了。那這人怎麼還被活活打死了呢?
  警方好心調解、勸架,結果卻惹了一身騷。好像也挺委屈。畢竟,現場是三打一,正如民警所說“防不勝防”。但是,再冤枉估計也冤不過枉死的夏某。警方所謂的“及時”制止,但這個及時真的足夠及時、足夠有效嗎?
  晚高峰點評:
  在痛苦、疑惑、憤怒的夏家人面前,民警出口就說“已及時制止”,責任,推得一干二凈。難免讓人覺得不近人情。更何況,有些責任,是警服加身的公職人員推也推不掉的。提醒一下當地警方,有一種責任,叫做無過錯賠償。
(原標題:男子因糾紛在派出所內被打死 民警:已及時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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